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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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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政函〔2023〕1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实施《“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关键之年。今年6月6日是第28个全国“爱眼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眼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爱眼护眼意识,我委定于6月3-10日开展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普遍的眼健康。

二、活动重点及口号

着重关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聚焦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盲等重点眼病,大力宣传全年龄段全生命期眼健康的重要意义。参考宣传口号如下:

(一)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重视儿童眼保健,守护孩子明眸界。

)全民爱眼,从我做起

)有远见,不近视

)不惧白内障,“睛”彩有保障

)眼底一张照,眼病早知道

三、活动时间

6月3-1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全方位发布全国“爱眼日”系列宣传信息,营造爱眼护眼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眼健康的认知和关注,确保宣传效果和活动成效。要用好宣传海报等材料,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于全国“爱眼日”前上传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供各地使用。

(二)组织眼科义诊活动。要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适时开展线下义诊活动,派出眼科专家及技术团队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进行眼科常见病的咨询、筛查、问诊和健康教育。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互联网医疗资质情况开展线上义诊活动,根据当地的眼科疾病特点进行适宜眼病的咨询,引导科学就医。

(三)举办眼健康大讲堂。要组织医疗机构结合当地眼科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眼健康常识,培养正确就医理念。注重提高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科学用眼意识积极向儿童家长宣传儿童眼保健科学知识。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要通俗易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全国“爱眼日”活动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可结合本省工作重点对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形成可操作、见实效的“爱眼日”活动方案并做好组织落实。

(二)加大宣传,统筹推动。要以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活动为契机,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各地防盲技术指导组、各医疗机构要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眼病,围绕活动重点及口号,广泛开展眼健康科普宣教,倡导眼病的早防、早筛、早诊、早治。

(三)提前策划,及时总结。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亮点和重点,形成内容全面、特色鲜明的总结材料。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5月17日前6月20日前本省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材料(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反馈医政司

联系人:医政司陈志、李亚

话:010-68792391、68791875

真:010-68791423

箱:yzzh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5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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