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内容,对《宁国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 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宁政办秘〔2022〕8 号)进行了修改完善,拟订了《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
(初稿),通过书面征求、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了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等17个单位和相关上市后备企业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财政局 (地方金融监管局)8 楼企业上市中心,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邮编:242300;联系电话:0563-4110062;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崔友贵; 联系方式:0563-4110062
附件:《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宁国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和后备资源培育,结合宁国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按照“储备改制一批,辅导报会一批,上市(挂牌)一批,做大做强一批”的总体要求,分层次、分梯度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直接融资150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及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6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10家以上,分层次后备梯队达50家以上,打造“10+10+150+X”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新格局。
二、主要举措
(一)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支持
1. 支持企业在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上市。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分阶段给予2000万元奖励(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1000万元;企业报会报所受理奖励80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奖励。
2. 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对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一次性奖励150万元。企业由新三板基础层晋层至创新层,奖励50万元;对由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报北交所上市的,分阶段给予1500万元奖励(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700万元;企业报所受理奖励60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元)。
3. 支持企业规范化上市。对企业在以上市(新三板挂牌)为目的进行改制、重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因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重组、利润分配、办理土地房产等资产产权过户(土地出让金除外)等事项产生的相关成本,以及其他因上市规范要求而新增的相关成本,按照其实际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全额奖励给企业。以上涉及规范化股改奖励政策需待企业改制工作全部完成后予以兑现。
4.给予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引导银行、证券、担保及相关机构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对接,引导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新三板挂牌及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自辅导备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因上市增加资金成本,需在本市银行机构新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生产经营等发生的贷款除外),给予一年期100%的贷款贴息。
5. 鼓励上市企业迁址我市。对在沪深和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外地企业,自主将上市主体注册地、实体企业和纳税地迁至我市的,正常纳税经营后,且有利于我市产业发展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500万元奖励;对在北交所上市的外地企业,参照以上标准自主迁至我市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奖励。
6. 支持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股改。对未股改企业在省股交中心各板块挂牌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经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已在省股交中心科技创新板、农业板、文旅板、中医药板、专精特新板及其他基础板块挂牌的,经股改后转板(晋层)的,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
7. 激励已挂牌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对已在新三板或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沪深北交易所、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上市的,按上市鼓励政策全额享受奖励。对已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按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全额享受奖励。
(二)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8. 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对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且再融资成功3年内,企业使用融资规模70%以上的资金用于本地项目(流动资金除外)的企业,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后,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单户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9. 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对非上市民营企业首次在沪深北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三板市场、省股交中心实现直接融资或者直接获得已备案投资基金首笔投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单户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
10. 引导企业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对首次成功发行“双创债”、各类绿色债券的民营企业,再按实际融资额的0.5%,单户企业额外奖补规模不超过50万元予以奖励。对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新型融资品种,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商相关部门后比照执行。
(三)优化上市挂牌服务环境
11.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引导银行、证券、担保及相关机构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对接,引导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已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及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治理、知识产权办理、证照补办、证明开具和行政处罚整改等问题,以及上市前生产经营中需要规范其他各类问题,各属地政府及相关园区应依法及时帮助解决。其中如涉及跨地域、重大特殊性问题,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解决。
12. 做好各项涉企服务。对于上市挂牌后备库内企业在申报各类政策奖补和资质认定时,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文旅及其他有关市直部门应开辟绿色办理通道;后备库内企业在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时,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应高效做好项目立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等服务,并及时办理各类相关手续。鼓励中介机构辅导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对成功辅导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3类中介机构核心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经开区管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鼓励政策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宁国市企业上市(挂牌)备案表”),由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市财政(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财政(金融监管)局承担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及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抓好方案落实。本文件所确定激励政策由受益财政负责兑现。
(二)本文件所确定激励政策与我市兼并重组、招商引资等政策重复的,由上市(挂牌)企业选择其中一项享受,就高不就低。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其他扶持政策报市政府“一事一议”研定。政策有效期内因上级政策变更或资本市场改革,导致政策难以兑现的,报市政府“一事一议”研定。企业多次进入报辅导备案、报交易所受理、成功上市后等相应阶段的,不重复享受奖励,以首次进入阶段对照执行。
(三)本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适用于以我市为上市挂牌或融资注册地的企业,企业自申请时起应承诺不将注册地迁出我市。本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过程中以及上市、挂牌成功后,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须退还享受本文件的所有财政补贴、奖励:
(1)注册地外迁的;
(2)原始股东中董监高以及股份占比超过5%(含)的大股东,其限售股未在本市减持退出的;
(3)企业因自身原因中途终止上市的;
(4)采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手段骗取政策资金的。
(四)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宁国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宁政办秘〔2022〕8号)同时废止。其他政策中涉及的同类型政策奖补条款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用资本的力量推动“三地一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牵头拟定《宁国市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地一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宁政办秘〔2022〕8号),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202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域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省各地竞相修订出台了上市奖扶政策,普遍提高企业上市奖励额度。为积极抢抓当前注册制改革及北交所扩容等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激励、引导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坚持极大化地覆盖企业上市成功前各项成本、切实减轻企业上市财务负担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我局就宁政办秘〔2022〕8号文件中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宁国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三、修改目的
积极抢抓“十四五”时期我国深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和后备资源培育。
四、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按照“储备改制一批,辅导报会一批,上市 (挂牌) 一批,做大做强一批”的总体要求,分层次、分梯度推进企业上市 (挂牌)。力争到2025 年末,全市新增直接融资 150 亿元,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及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 6 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 5 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 10 家以上, 分层次后备梯队达 50 家以上,打造“10+ 10+ 150+X”的多层次资本 市场新格局。
五、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上市奖励额度。对赴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奖励额度由1000万提高至2000万(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1000万;企业报会报所受理奖励800万;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指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额度由1000万提高至2000万。对赴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奖励额度由600万提高至1500万(企业报辅导备案受理奖励700万;企业报所受理奖励600万;企业成功上市后奖励200万)。
二是提高新三板挂牌奖励额度。对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奖励由60万调整为100万;对企业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奖励由100万调整为150万。对企业由新三板基础层晋层至创新层的,奖励由40万调整为50万。
三是取消原“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条款。
四是加大企业上市规范成本奖补力度。对企业在以上市(新三板挂牌)为目的产生的相关成本,按照其实际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由90%调整为100%。
五是提高异地上市企业迁址我市奖励。对在沪深和境外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外地企业,将上市主体注册地与纳税地迁至我市的,奖励分别由1000万、600万调整为2000万、1500万。
六是增加对企业融资贴息支持。对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在本市银行机构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一年期50%的贷款贴息,单户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
七是修改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奖励。将上市公司融资奖励由首次再融资调整为后续再融资,并将单户奖励上限由50万提高至100万。
六、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解读人:企业上市中心崔友贵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41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