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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部门: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3-10-27 11:43 征集结束日期:2023-11-28 17:43 状态:已经结束
  •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3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营商办)起草了《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政府办(营商办),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来信请注明“《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ngssyf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吴卿;联系电话:0563-4036046
  附件:《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宁国市政府办(营商办)
2023年10月27日

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3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拟定《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建立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行政备案事项的一致性,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推进行政备案一网通办。市数据资源局要会同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聚焦一批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探索实施智能备案。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清单内的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逐项确定监管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附件: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1

市发改委

企业投资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备案

市发改委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2

市发改委

汽车项目备案

市发改委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3.《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3

市发改委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市发改委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皖粮粮网函〔202135号)

4

市发改委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市发改委

1.《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2.《关于印发安徽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粮仓规〔20222号)

5

市发改委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6

市发改委

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7

市发改委

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

市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8

市教体局

民办学校有关事项备案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市教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8号)

9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10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1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2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3

市教体局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市教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4

市教体局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

市教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5

市教体局

幼儿园园长聘任备案

幼儿园园长聘任备案

市教体局

1.《幼儿园管理条例》
2.《幼儿园工作规程》

16

市教体局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备案

市教体局

1.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37号)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7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1.《宗教事务条例》
2.《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18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教务活动区域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教务活动区域外的省内其他地方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19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备案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

20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合同备案

市公安局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21

市公安局

射击竞技体育活动备案

市公安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22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销售情况备案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3

市公安局

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情况备案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4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5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6

市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7

市公安局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

市公安局

1.《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2.《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823号)

28

市公安局

销售、购买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情况备案

市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9

市公安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剩余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市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0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备案

市公安局

1.《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31

市公安局

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

市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32

市公安局

开锁业、废旧金属收购业、车维修业等特种行业备案

市公安局

1.《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
2.《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皖人常〔201422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

33

市公安局

重点场所、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设计方案的备案

市公安局

1.《安徽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

34

市公安局

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机动车驾驶人备案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5

市公安局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市公安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6

市公安局

治安保卫重点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市公安局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7

市公安局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市公安局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38

市公安局

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备案

市公安局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39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0

市公安局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1

市公安局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市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2

市公安局

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

市公安局

1.《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2015616号)
2.《安徽省单位派遣人员赴港澳商务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皖公出入境〔201731号)

43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市民政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

44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换届备案

市民政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

45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市民政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46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市民政局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47

市民政局

养老机构备案

市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48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49

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50

市民政局

慈善信托备案

市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

51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变更情况备案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52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

市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53

市人社局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市人社局

1.《企业年金办法》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54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市人社局

1.《企业年金办法》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55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市人社局

1.《企业年金办法》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

56

市人社局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市人社局

1.《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2.《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83号)

57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备案

市人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3.《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

58

市人社局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市人社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

59

市生态环境分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备案

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60

市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1

市生态环境分局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时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62

市生态环境分局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调查报告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3

市生态环境分局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畜禽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4

市生态环境分局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5

市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66

市生态环境分局

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67

市生态环境分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68

市生态环境分局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

市生态环境分局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2.《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环发〔202130号)

69

市住建局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市住建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70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市住建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安徽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71

市住建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住建局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72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市住建局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
2.《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73

市住建局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首次安装前)备案

市住建局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74

市住建局

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

市住建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物业管理条例》

75

市住建局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备案

物业企业备案

市住建局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76

市住建局

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物业管理备案

市住建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77

市住建局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招标材料备案

市住建局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78

市住建局

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

中标材料备案

市住建局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79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0

市城管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

市城管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81

市城管执法局

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市城管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2

市住建局

城市供水单位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市住建局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83

市住建局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住建局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84

市交运局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市交运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85

市交运局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86

市交运局

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途径路线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87

市交运局

包车客运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88

市交运局

客运站经营者设立停靠点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89

市交运局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

市交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90

市交运局

道路货运代理(代办)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91

市交运局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92

市交运局

道路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除危险货运)

市交运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93

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94

道路危险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95

市交运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

市交运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96

市交运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备案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初次备案

市交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97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备案

市交运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9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终止经营备案

市交运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99

市交运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初次备案

市交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00

机动车维修经营变更备案

市交运局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01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终止经营备案

市交运局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02

市交运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备案

市交运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103

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

市交运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104

小微型客车租赁变更备案

市交运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105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经营备案

市交运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106

市交运局

船舶管理协议备案

市交运局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107

市农业农村局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管理条例》

108

市农业农村局

仅从事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经营个人和单位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09

市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者受书面委托代销种子的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者受书面委托生产种子的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10

市农业农村局

畜禽养殖场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11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融资担保)合同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112

市农业农村局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助理兽医师执业备案、助理兽医师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的重新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2号)

113

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兽医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46号)

114

市农业农村局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15

市农业农村局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16

市农业农村局

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117

市农业农村局

农村能源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

118

市农业农村局

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备案

市农业农村局

1.《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1号)

119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市水利局

1.《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331号)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利部水建设〔2020258号)
4.《关于安徽省水利工程开工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水基函〔2016166号)

120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备案

市水利局、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水工程管理单位

市水利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21

市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市水利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22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123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24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有关资料备案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25

市商务局

汽车销售供应商、经销商基本信息备案

市商务局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126

市商务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市商务局

1.《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127

市商务局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市商务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128

市商务局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市商务局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129

市文旅局

个体演员和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个体演员备案

市文旅局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0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市文旅局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1

市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营业性演出(国内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市文旅局

《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

132

市文旅局

艺术考级机构考级情况备案

市文旅局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133

市文旅局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市文旅局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134

市文旅局

设立文化经纪单位、营业性艺术培训以及艺术摄影摄像单位备案

市文旅局

《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135

市文旅局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备案

市文旅局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136

市文旅局

旅行社注销登记备案

市文旅局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137

市文旅局

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市文旅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38

市文旅局

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的备案

市文旅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39

市文旅局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备案

市文旅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40

市文旅局

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

市文旅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41

市文旅局

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出版物销售活动备案

市文旅局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142

市文旅局

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市文旅局

《电影管理条例》

143

市文旅局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备案

市文旅局

《电影管理条例》

144

市文旅局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

市文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145

市文旅局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安全播出保障方案备案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146

市文旅局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储备目录、维护更新情况备案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147

市卫健委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

市卫健委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3.《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07号)

148

市卫健委

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市卫健委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149

市卫健委

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设立变更情况及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备案

市卫健委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150

市卫健委

托育机构备案

市卫健委

1.《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

151

市卫健委

中医诊所备案

市卫健委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52

市卫健委

对单位或个人设置的诊所备案

市卫健委

《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153

市卫健委

义诊活动备案

市卫健委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154

市卫健委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市卫健委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55

市卫健委

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备案

市卫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156

市卫健委

医师执业多机构备案

市卫健委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157

市应急局

应急预案的备案

市应急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58

市应急局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市应急局

1.《安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宣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宣城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159

市应急局

非煤矿山承包单位跨省施工作业备案

市应急局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60

市应急局

地质勘探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

市应急局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61

市应急局

地质勘探单位从事探勘活动的备案

市应急局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62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市应急局

1.《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63

市应急局

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市应急局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164

市应急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处置方案备案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65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备案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66

市应急局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化学品储存单位备案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67

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备案

公司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68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69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0

合伙企业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1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2

个体工商户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3

分支机构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4

市市场监管局

歇业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75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法》

176

市市场监管局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177

市市场监管局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食品安全法》
2.《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78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79

市市场监管局

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1.《食品安全法》
2.《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3.《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4.《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180

市市场监管局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81

市市场监管局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82

市市场监管局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
2.《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183

市林业发展中心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

市林业发展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84

市林业发展中心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市林业发展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85

市林业发展中心

森林、林木和林地规模达到五百亩以上且生产经营时间不足五年再流转备案

市林业发展中心

《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

186

市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市医保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187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市医保局

188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市医保局

189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市医保局

190

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5%以下股权变更)

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1.《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4.《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金〔202013号)

191

市发改委

人防工程产权转移备案

市发改委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192

市发改委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发改委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193

市发改委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市发改委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194

市发改委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

市发改委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第211号)

195

市税务局

税收征收信息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市税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196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情况备案

市税务局

197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备案

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8

市税务局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市税务局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3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3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办(营商办)起草了《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宣城市政府办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36号),市政府办(营商办)结合我市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梳理完善了《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草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对《清单》进行了合规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清单(征求意见稿)》,共有198项行政备案事项。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实施行政备案,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建立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行政备案事项的一致性,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规范实施行政备案,推进行政备案一网通办。市数据资源局要会同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推进行政备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办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聚焦一批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探索实施智能备案。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对清单内的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逐项确定监管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政策咨询部门:市政府办营商环境监督科
  咨询人:营商环境监督科副科长 吴卿
  咨询电话:0563-4036046

结果反馈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8日,我办通过宁国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宁国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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