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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王***

自称是燃气公司的上门安装报警器

发布时间:2024-09-04 19:13 责任单位: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晚上自称是燃气公司的上门检查一下,就说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费用是500块钱,请问一下这是市政府统一规定的吗?工作人员说是政府要求的。让出示相关部门文件也没有。
在其他城市好像没有要求必须安装,价格也没有这么贵。
回复单位 宁国市住建局 2024-09-06 17:0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燃气报警器安装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商业用户要求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鼓励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如对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身份有疑问,可要求其提供相关工作证明,也可自行采购燃气报警装置进行安装。同时我局已要求燃气公司加强入户安检,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感谢您对燃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燃气方面的疑问请致电:0563-4038042。
回复单位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2024-09-06 17:04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燃气报警器的购置和安装费用未进入《安徽省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决定是否安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职能,无设定商品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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