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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孙***

宁国法姬娜小区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管理问题的三个咨询

发布时间:2024-09-08 07:31 责任单位: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1、宁国法姬娜小区灭火器属于公共消防设施,法规都属于物业管理更换,我们小区并不是物业出钱更换是否合法合规 2、小区公共收入大额使用并未事前公示公开是否合理 3、 小区部分路灯不亮,物业反馈需要重新铺路线,要业主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建议购置太阳能灯直接在原电杆上安装,是否可行
回复单位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2024-09-09 16:04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南山街道已知悉。1.前期业委会已咨询房管局、住建委、消防大队,法姬娜物业合同上并未有更换灭火器这一项,法律上也并未有规定。2.小区公共收入使用业委会都已进行公示,在小区的宣传栏都有张贴,照片也有留存,可直接去宣传栏或业委会查看。3.路灯问题物业已尽力维修,但很多已损坏无法维修,确需业主牵头申请动用维修资金处理。因小区光照不足,太阳能灯不适用法姬娜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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