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全职引进的G类及以上层次产业人才在宁国购买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A类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D类10万元、E类8万元、F类6万元、G类2万元。按照人才层次补助标准的40%、30%、30%比例,分 3 年补助。人才在购房补贴发放期间离职离开宁国工作的,补贴不再发放。凡申请并享受补贴的所购房屋,如 5 年内发生转让且未在宁国重新购房的,应当退还享受的购房补贴。 购房时间以契税发票时间为准,申请时房产证需满3个月。符合条件可按照人才补贴申报通知和细则准备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咨询电话:0563-403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