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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本市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可提取额度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7-09 16:16 信息来源: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2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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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偿还本市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可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复:

首次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线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提取产权人配偶公积金或产权人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
再次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线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提取产权人配偶公积金或产权人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
职工可每还满一年(十二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还贷本息。提前还清贷款的,不受还贷提取满一年的限制,可在还清当月办理还清提取(还清当月公积金余额小于还清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以后不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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