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列群体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参保:(1)新生儿;(2)连续缴纳2年职工基本医保的中断缴费人员;(3)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军未就业配偶;(4)动态新增加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5)刑满释放人员。
集中筹集期间通过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参保登记及缴费;非集中筹资期需前往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小程序进行线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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