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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购药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4-07-09 17:07 信息来源:医保局 浏览:4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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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购药如何报销?

答复:

参保职工凭宣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纸质处方或电子处方均可),在已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费用达200元起付线后,在药店结算时直接报销,无需另行办理。具体报销情况可在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查询”版块中的“个人消费记录查询”中查看,其中“基金支付”即为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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