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多少?是需要带相关材料去医保窗口办理报销吗?
2.生产费用可以报销多少?是在生产后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还是需要带相关材料去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3.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几个月?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生育津贴怎样申领?生育津贴是打到我就职的公司账户还是直接打到我本人账户?
网友,您好!根据《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平产:2000 元;助娩产:3000 元;剖宫产:4000 元;产前检查:400 元。在宣城市域范围内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另行办理,在宣城市域以外生育的,产后即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及银行卡、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前往市民之家、南山街道、西津街道医保窗口办理。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医保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无生育津贴,按企业职工医保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为产后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6个月,产后连续缴费不足 6 个月的,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基数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申领流程是产后6个月后,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及银行卡、出院记录前往市民之家、南山街道、西津街道医保窗口办理,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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