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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2409-00049 | 组配分类: |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收养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
一、项目名称:收养登记入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
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汪溪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备注: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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