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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310-00095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上级政策解读 |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6: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胡乐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胡乐镇人民政府;皖事通APP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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