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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211-00077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2年11月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备注 |
宁国市明角美容会所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3LL79Y | 秦晓菲 | 宁市监处罚〔2022〕1-89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2022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明角美容会所进行执法检查,在经营场所二楼产品货架上发现未开封360°环形纤体轻盈套1套、已开封藏地能量套1套。上述涉案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涉嫌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藏地能量套(限用日期:20220927)1 套、360°环形纤体轻盈套(限用日期:20210506)1套; 2、并处人民币1500元罚款,上缴国库。 |
0.150000 | 0.168000 | 2022/11/4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时尚名剪理发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U67N498 | 杨书松 | 宁市监处罚[2022]9-33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 | 本局于2022年10月12日在宁国市宁城南路的当事人的理发店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有一种化妆品贝嘉欣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未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1、警告;2、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00000 | 2022/11/8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QABH2T | 唐建萍 | 宁市监处罚【2022】5-26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2022/11/15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金宝贝母婴童生活馆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TLEH86 | 丁希林 | 宁市监处罚[2022]9-38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本局于2022年10月25日在宁国市山门南路新城花苑当事人经营的宁国市金宝贝母婴童生活馆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发现有涉嫌超过使用期限的1瓶花露水,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去痱止痒花露水1瓶; 2、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1500 | 2022/11/17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艾尚美健康美颜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K6RD5N | 余刘红 | 宁市监处罚〔2022〕1-96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2022年1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艾尚美健康美颜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在该中心经营场所二楼储存间发现了壹瓶未开封的化妆品小尼芳疗牌芦荟凝胶,已超过使用期限。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处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
0.110000 | 0.003000 | 2022/11/24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创馨心美皮肤管理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6BX39Y | 李芳 | 宁市监处罚〔2022〕1-95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2022年1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创馨心美皮肤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在该皮肤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库房货架上发现了10瓶未开封的化妆品宜凌牌挺俏美体霜和5瓶未开封的化妆品植萃美肌按摩乳,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处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
0.110000 | 0.040000 | 2022/11/24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旭日东升日杂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RK8R8D | 刘芳 | 宁市监处罚[2022]9-40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2022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杨山路三津中学前100米左右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摆放5支“塑铁马牌”润面油,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限期使用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塑铁马牌”润面油5支; 2、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
0.110000 | 0.000750 | 2022/11/18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凤凰城美循环名媛会所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R3WK72 | 黎志毅 | 宁市监处罚〔2022〕2-36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非法财物;2.处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50000 | 0.011200 | 2022/11/2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研艺皮肤管理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8NBQME8K | 戴胡银 | 宁市监处罚〔2022〕2-35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非法财物;2.处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50000 | 0.014800 | 2022/11/2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永爱碧蔻美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T88KMXT | 罗惠平 | 宁市监处罚〔2022〕2-39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非法财物;2.处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50000 | 0.040000 | 2022/11/22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
宁国市金足堂养生会所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NJEPC0W | 金学敏 | 宁市监处罚〔2022〕2-40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非法财物;2.处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 0.150000 | 0.076000 | 2022/11/22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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