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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06-00006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5月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2023年5月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6-05 10:59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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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明星花园小宝批发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AG7M48 汪丽 宁国市明星花园小宝批发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3]9-30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阿道夫植萃精华护发乳液2瓶;
2、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15 0.009 2023/5/1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新红日杂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F9E4E 章新红 宁国市新红日杂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3]9-29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13包海飞丝去屑洗发露;
2、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15 0.00065 2023/5/1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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