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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309-00027 组配分类: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20 发布日期: 2023-01-2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15:52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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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通知,我市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2.咨询电话: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63-4017360

  3.相关说明材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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