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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306-00118 | 组配分类: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2023宁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申请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17 | 发布日期: | 2023-06-17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2023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请指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一、补贴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490号)
二、培育对象
年满 16 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三、培育范围
经营管理型人员:重点面向从事村级财务“三资”经营管理人员,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
专业生产型人员:重点面向从事粮油种植、生产和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技能服务型人员:重点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补贴标准
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标准测算,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承担项目单位。
五、申请程序
高素质农民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街道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六、申请材料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七、咨询电话
0563-4021193
八、受理单位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
九、办理时限
1.培育时限: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128 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48 学时。
2.资金拨付时限: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依规将培育资金预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十、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电话:0563-402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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