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

18beplay官网 问答知识库无障碍关怀版繁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宁国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征地工作程序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202304-00146 组配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征地工作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4 发布日期: 2023-04-14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征地工作程序

征地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14 09:17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0
【字体大小:

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著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