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eplay官网 丨问答知识库丨无障碍丨关怀版丨繁體丨
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7-00072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Q9ND31 | 熊明慧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宁)市监罚字〔2024〕4-29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处罚款2000元 | 0.200000 | 0.003000 | 2024/6/28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然蕊便利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8QTFAP24 | 高新 | 经营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的食品 | 宁市监处罚〔2024〕1-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 2024年5月15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然蕊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右侧货架顶部发现有“康师傅”酸辣牛肉面4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4桶,以上产品均已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酸辣牛肉面4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4桶。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0.500000 | 0.008400 | 2024/7/2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