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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7-0007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一)

发布时间:2024-07-05 16:3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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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9ND31 熊明慧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宁)市监罚字〔2024〕4-29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处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3000 2024/6/2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然蕊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QTFAP24 高新 经营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的食品 宁市监处罚〔2024〕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024年5月15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宁国市然蕊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右侧货架顶部发现有“康师傅”酸辣牛肉面4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4桶,以上产品均已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酸辣牛肉面4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4桶。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8400 2024/7/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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