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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8-00105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胡乐镇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26 | 发布日期: | 2024-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胡乐镇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一、检查背景
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胡乐镇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以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相关商户和单位为重点检查区域,围绕经营主体营业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落细,食品贮存条件是否达标等情况展开。并向经营者宣传严禁购买、加工制作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店面,工作人员现场提醒商户尽快整改。检查过程中镇、村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宣传深入人心,加强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检查结果
所查商户均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许可证一致。生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但部分区域存在轻微的卫生隐患问题,需要加强预防措施。产品检验结果总体合格,但部分批次存在轻微的不合格现象。
四、总结
食品安全无小事,胡乐镇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为群众创造满意、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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