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日常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
二、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各类重要文稿,制定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年度计划,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指导工作,及时进行评比并通报;
三、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四、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五、编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简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来;
六、负责与国家、省爱卫办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汇报工作进展,争取工作指导,落实工作任务;
七、负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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