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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健办〔2020〕42号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
经市卫健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金平同志任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洪卫华同志任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勇同志任人事监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方立平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成同志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职务;
金平同志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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