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困难家庭租金减免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因家庭变故,本年度为此支出费用超过一定的金额(不含护理、交通及其他费用),可书面申请减免年度公租房租金。
1、租金减免条件。申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符合民政部门确定的疾病目录)、意外事故致残、死亡等,或申请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恶性肿瘤等其他情况。
2、租金减免程序。自费用发生日起1年内,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书面作出减免决定。租金减免情况在社区和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租金减免标准。年度累计支出费用达到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年度公租房租金30%、60%和100%比例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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