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消费、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及省“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等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若干政策的通知》,制定本政策。
二、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五个新高地”典范城市。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准确把握上级政策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支持发展领域,采取有效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三是提高政策实效。在借鉴外地相关推动服务业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举措,明确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政府总体要求和落实3月1日在全市服务业推进大会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我委负责牵头起草了《宁国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草案)。起草过程中,针对我市服务业存在的短板问题,与财政、商务、统计、文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多次会商,并进行了多轮书面意见建议征求,先后召开了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座谈会(3月18日)和政策评估座谈会(3月23日)。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形成《宁国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五、主要任务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品牌标准,促进重点行业成长,优化营商环境。
六、重要举措
(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一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商对政策扶持有特殊要求的,支持实行“一事一议”。二是推进服务业企业入规入统,对符合要求的服务业企业、商贸单位以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三是支持开展促进消费活动,鼓励各行业协会、大型市场及龙头企业等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参加各类展销展会。
(二)实施品牌标准提升工程
一是鼓励企业争创质量品牌,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创建获评国家级、省级、宣城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先进质量管理认证等品牌称号的给予相应奖励。二是积极推进商贸品牌建设,鼓励企业争创“安徽老字号”、“国家五钻级酒家”、“5A绿色饭店”等等级认定,支持创建省级特色商业街,对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国际品牌和国内知名品牌,开设首店给予每品牌店奖励。鼓励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安徽出口品牌”。三是推进文化旅游品牌提档升级,支持创建星级饭店、省级旅游特色美食名店、国家甲、乙、丙等级民宿等名牌称号。对符合要求的特色文化旅游商品(指工艺品、纪念品、土特产等)在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导的旅游商品大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大赛金、银、铜奖给予一定奖励。
(三)实施重点行业成长工程
一是积极推进主辅分离,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生产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分离,加快推进“两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对符合要求的外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对大型商贸综合体、农贸市场等注册独立的商贸法人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奖励,对符合要求的批零住餐小微单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四是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企业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年销售额达到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外贸综合服务认定企业注册独立法人落户我市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年服务企业10家以上或年在线交易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综服企业,给予奖励。
(四)实施改革创新促进工程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继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降低企业开办门槛。二是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大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建立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特殊评价机制。三是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功能,积极推动人力资源社会购买服务,实现招才引智服务外包。
(五)附则
对政策申报和资金管理、执行期限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七、保障措施
招商合作中心、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数据资源局、人社局牵头单位负责所涉条款解释说明和落实,并组织资金申报及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市发改委牵头汇总后,提请市政府研究批准。政策兑现由牵头单位负责。
八、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市发改委
解读人:梅荣鑫
联系电话:0563-401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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