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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住建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皖民社救字第1〔2022〕46号)
发布时间:2022-06-13 16:47
信息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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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文件详情请见附件
省民政厅、教育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皖民社救字〔2022〕46号.pdf【365.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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