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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卫健办〔2022〕33号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
经市卫健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成同志兼任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朱越友同志兼任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副主任;
雷小龙同志任医政药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莉同志任医政药政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政伟同志任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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