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申请家庭可在申请社区查询。
2、公租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和综合评定两种方式进行。轮候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65周岁以上孤老、重大疾病、最低收入家庭、环卫、公交行业困难群体、四级及以上残疾、棚户区改造户、困难失独家庭、地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或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可先行采取综合评定方式参与分配。除此之外的一般轮候对象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配租,配租结果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其他公开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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