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法规标准

【部门解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15:02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一.新版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
  第二,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的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
  第三,更新了2023-2024年度国内上市使用的流感疫苗种类;
  第四,更新了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份;
  第五,更新了2023-2024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
  二.本指南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结合流感疫情形势和多病共防的防控策略,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1. 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2.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3. 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人群;
  4. 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5. 孕妇;
  6. 6-59月龄儿童;
  7. 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8.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三.在接种剂次方面,建议:对于流感病毒灭活疫苗,6月龄-8岁儿童,如既往未接种过流感疫苗,首次接种时,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2022-2023年度或以前接种过1剂次或以上流感疫苗,则接种1剂次;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无论是否既往接种过流感疫苗仅需接种1剂次。对于流感病毒减毒活疫苗,无论是否接种过流感疫苗,仅接种1剂次。
  此外,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同时接种的建议,并结合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建议18岁及以上人群可在一次接受免疫服务时,在两侧肢体分别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18岁以下的人群,建议流感疫苗与新冠疫苗接种间隔仍大于14天。
  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早开展接种工作,尽量在当地流感流行季前完成接种。对可接种不同类型或不同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自愿选择接种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同一流行季,已按照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无需再次接种。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灭活流感疫苗。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
  指南适用于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预防免疫接种单位等从事流感防治相关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起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