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岁末年初,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增多,师生出行、校车交通等安全风险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校园安全风险叠加形势严峻。各校(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突出以人为本,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从严从实履行学校安全属地管理和学校主体责任,靠前研判风险,及时查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要求,按照规定课时开足开好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要针对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致家长一封信、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人员聚集踩踏、师生驾乘车辆、烟花爆竹燃放、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全面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安全观念,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今年以来,我市宁川府小区和西津小学附近居民房分别因生活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事故,导致两户居民家庭较大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冬季用电用气激增,火灾风险攀升,各校要提高防范意识,以“三堂一舍”(食堂、澡堂、礼堂和宿舍)、实验室、燃气、危化品储藏室等为重点,立即组织冬季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清单化、闭环式做好隐患问题整治化解。要加大对消防逃生通道的排查力度,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意乱堆杂物、违规设置防盗网等行为。要严格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测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以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关键时刻管用、好用。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值班巡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快速响应,迅速处置,严防“小火亡人”事件发生。
三、巩固深化校舍危房安全管理。各校要巩固深化校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充分研判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对校舍安全带来的影响,定期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坚决杜绝“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发生。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学校校舍安全性进行专业化检测,分级分类予以处置,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及时组织人员搬离,并划定警示区域、设置危房标识及封闭围挡,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冬季是各类疾病易发高发期,各校要高度关注特异体质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医校协同,最大限度掌握学生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体育课程和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严防猝死事件发生。临近期末,因学习、考试等引发的亲子矛盾较多,各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与家长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日常表现,坚决摒弃“唯分数论”。要时刻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和情绪变化,多渠道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孩子健康成长创设温馨和谐家庭环境。
五、充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学生接送车辆通行安全。做好学校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认真站好“护学岗”,引导接送学生的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学生在校上学期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校内教师车辆进出要与学生活动区分开,严禁“人车混行”。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醒家长规范使用电瓶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做好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车头盔佩戴提醒与宣传工作,防止因驾乘不规范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系列主题,常态化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六、切实增强冬季流感防控工作。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疾病预防相关知识培训。要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晨午检和缺课追因工作,发现聚集性疫情及时向教体局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要加强教室宿舍的通风换气和教学活动场所的消毒消杀,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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