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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08:37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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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报考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岗位的考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国市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宁国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63-4036683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7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3.2024年度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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