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2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宣社保(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度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宁国市人民医院 |
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2 |
宁国市中医院 |
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3 |
宁国骨科医院 |
宁国市青华东路19号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4 |
宁国健民医院 |
宁国市凤形新区凤四路健民医院综合楼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5 |
宁国手足外伤专科医院 |
宁国市宁墩路中鼎公寓D25幢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6 |
宁国仁爱中西医结合医院 |
宁国市宁阳中路129号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7 |
宁国仙霞骨伤医院 |
宁国市仙霞镇仙霞村19组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8 |
宁国凤形烧伤门诊部 |
宁国市凤形山庄门面房1-5号 |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
各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要遵守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按协议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各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在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可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宁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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