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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国市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08:37 信息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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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劝导家庭成员不吸烟或不主动吸烟,教育未成年人不吸烟,让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科学引导未成年人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健康文明家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营造家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8月31日前,每个乡镇、街道(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至少有1户)、每个社区(不含居委会)建成10户无烟家庭。

二、范围对象

宁国市非集体居住的常住居民家庭。

常住居民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并且未来12个月没有搬离意愿,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不包括居住在医院、养老院、学校集体宿舍等场所的居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4年5月9日起常态开展)

市爱卫办结合“5.31世界无烟日”,组织相关单位举办“无烟家庭”建设启动仪式;各乡镇、街道结合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吸烟危害,妇联、各级计生协会要主动发挥联合会、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带动育龄人群家庭踊跃参加,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健康家庭。

(二)申报推荐(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无烟家庭的申报、审核工作,同时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评选活动。村(社区)通过组织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基本要求见附件1)可以参加无烟家庭评选,由户主向村(社区)提交《宁国市无烟家庭申报表》(见附件2)。

(三)评选流程(2024年5月20日-8月10日)

1.由村(社区)负责无烟家庭的申请与初评。通过入户检查、走访邻居、拨打好友电话等方式,了解该家庭人员的吸烟和控烟情况,向乡镇、街道推荐。

2.乡镇、街道根据村(社区)推荐名单,按报送总数的20%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家庭要求其整改,并评估、验收。

3.各乡镇、街道根据村(社区)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审,填写《无烟家庭建设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在8月上旬择优按1户/乡镇、1户/社区的比例向市爱卫会推荐申报为无烟示范家庭,同时附无烟示范家庭事迹简介。

4.市爱卫办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无烟示范家庭进行入户抽检评估,符合的集中进行命名表彰。

(四)结果公示(2024年8月11日-8月30日)

评选出的无烟家庭,由市爱卫办授予“无烟家庭”荣誉称号,由乡镇、街道在辖区张榜公示。

(五)总结提高(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结合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开展无烟示范家庭授牌仪式,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总结全市创建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实现无烟家庭建设目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完善我市无烟家庭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创建管理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建设无烟家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无烟日等节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市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无烟家庭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孩子在无烟家庭中成长。

(三)完善长效管理。探索建立推进无烟家庭建设的长效机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并进行专题报道,不断推动无烟家庭创建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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