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检测我市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9时18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城区27个防空警报点的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
三、鸣放形式: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预先警报(9时18分至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9时24分至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9时30分至33分):连续鸣3分钟。
这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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