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