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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3月5日发布的《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5]01号)作出以下补充: 竞买人资格条件:住宅用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原公告中未调整条款继续有效。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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