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486344515H/202404-00076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6 16: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事故,救援,指挥部,单位,工作,商务局,安全,预案,现场,商务,生产,有关,报告,特大,处置,人员,情况,组织,指挥长,应急管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商务局 | 主题导航 | 商贸、海关、旅游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商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内容概述 | 一、总则(一)制定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商务系统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灾害蔓延,消除险情,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商务系统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灾害蔓延,消除险情,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急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应急联动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商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安全投入,提供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充分依靠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
2.预防为主。依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做好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商务局具体组织商务系统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本单位内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企业法人是本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资源整合,应急联动。充分整合企业、社会资源,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合力和长效机制。明确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各自的职责、权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宁国市商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应急委)。商务应急委指挥长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商务局各分管领导担任。组成单位有:办公室、外经科、市场科、电商科。
商务应急委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领导商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领导各有关商务系统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机构;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商务应急委领导的主要职责:商务应急委指挥长领导全面工作,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副指挥长具体领导商务系统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具体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商务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商务应急办)。商务应急办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应急办主要职责:负责商务应急委日常工作;督促企业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负责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信息发布、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商务应急委分派的其他工作。
(三)商务应急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特大事故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是:为商务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四)建立行业指挥部。市商务局根据职责分工以及行业特点成立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加油站)、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三个行业指挥部。
消防安全指挥部:市商务局局长任指挥长,负责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指挥部:市商务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商务系统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指挥部:市商务局分管内贸工作的局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商务局系统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
行业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商务应急委领导下,指导本行业企业制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督促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五)各相关企业要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其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商务应急委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订并不断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制订要做到责任明确、应急有序,保障人员、措施、物资准备充足到位;加强预案的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进入高效运转状态,保证“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信息处理
(一)信息收集
1.充分利用卫计委、消防、安监、气象等职能部门的基础信息监测网络以及“宁国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各类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
2.公众了解和掌握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现有的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及时报告,企业应迅速报告商务应急办。
3.市商务系统有关单位出现紧急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指挥办公室。电话:4016061(日间)、13956573538(夜间)。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各相关企业是向上级报告重特大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商务应急办是受理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责任主体。
2.信息报告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报告必须及时迅速、不得延误。如因报告单位和个人上报信息不实、延误等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损失的,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报告时限和程序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商务应急办报告,商务应急办接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各有关行业指挥部根据预案的要求,及时参与先期处置工作。
(二)现场处置
1.商务应急委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商务系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2.预案启动。商务应急办通知指挥部成员、行业指挥部和专家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商务局领导、事故单位以及应急救援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或者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商务局局长或者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指挥部工作。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
市商务局局长、副局长和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抢险救援组
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业务科室、事故单位抢险队负责人
职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全保护组
公安部门、事故单位保卫处负责人
现场及周边地区警戒控制、交通管制、监控事故有关责任人
医疗救护组
公共卫生医疗单位、事故单位医务室负责人
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中毒人员实施救治
后勤保障组
市商务局行业主管业务科室、事故单位后勤部门负责人
落实现场应急物资、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
事故单位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
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善后处理组
市商务局行业主管业务科室、事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专家技术组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和决策咨询
3.现场指挥部基本工作程序:察看事故发生地现场,听取事故单位先期处置情况报告,必要时应首先咨询专家意见建议;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展开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在现场应急救援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决策咨询作用,在听取专家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综合比较选择。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或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科学合理、有效。
(三)扩大应急
1.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并难以控制时,现场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扩 大应急。
2.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四)应急救援结束
1.商务系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2.经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自动解散,由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善后工作。
五、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1.人员安置
事故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或监控。
2.做好事故现场的后期现场清理。
3.补偿
在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期间,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4.恢复重建
组织专家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配合上级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原因和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议等。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行业特点组建训练相应的专业队伍,并每年定期向商务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编制、人数、装备、训练、执勤任务情况,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备案。
(二)疏散场所保障
各单位要安排设置专门的场所,用于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临时避难,以及伤员临时救治。
(三)通信保障
各单位要组建通信保障队伍,充分利用内部电话、对讲机等手段、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
(四)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事发单位组建医疗救护组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做好现场抢救工作,并组织群众性救护工作。
(五)治安保障
各单位组建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管治、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六)物资保障
1.各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平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并建立与其他单位物资调剂渠道。
2.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七、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
各单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掌握基本的防灾、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处置的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等。
(二)演练
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部门协调作战能力,并认真做好记录,在演练中发现不妥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八、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是商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各单位要针对单位特点制定本单位总体预案,针对某种具体、特定类型、场合的紧急情况制定专项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下级子预案。
(二)本预案和各单位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
(三)各单位每年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