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007-00075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7-02 12:4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惠农政策】宁国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培育壮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以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推动实现“以禁促用”到“以用促禁”的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1处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建设任务。
三、建设内容
新建或改、扩建氨化池,配置(购置、租赁,与农机合作等方式)玉米青贮饲料和其他农作物秸秆黄贮饲料“收储运”环节的收获机、粉碎机、打捆机、叉车、运输车以及建设大棚、氨化池等装备及设施。
四、建设标准
氨化池池容原则上不小于2000立方米、年消纳农作物秸秆量不低于5000吨。
五、资金安排
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建设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 128号)文件要求奖补。
六、时间安排
1、5月18日—5月28日 有关企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申报。
2、5月29日—6月12日立项,审核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7月—9月 组织实施。
4、10月 验收。
七、项目管理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调度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工作,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市内的项目技术指导与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