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020032559063/202010-00005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08 22: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施放,气球,安全,加强,通知,气象局,宣传,审批,系留,监管,单位,印发,责任,安徽省,工作,气象,事中,管理,事故,主管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气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负责人解读】宁国市气象局局长朱四宝解读《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近日,安徽省气象局印发《安徽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印发《通知》背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做好升放气球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结合近日宿州市一文化传媒公司气球脱飞引起群众人身安全伤害事故的教训,省局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监管。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提高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施放气球审批、明确施放气球单位和使用方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法治宣传等内容。
《通知》指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无序施放、违法施放会对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旦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脱飞等意外情况,不仅会威胁到航空安全,也会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施放气球活动审批,加强施放气球资质和施放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避免施放气球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市、县气象主管部门要严把施放气球资质单位审批关和施放气球活动审批关,落实施放气球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使用方责任,通过开展施放气球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应急制度建设等手段强化施放气球安全监管。
三、关于加强施放气球法治宣传要求
《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对施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对违反规定施放气球的法律责任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行宣传,引导施放气球单位和气球使用方自觉守法。同时要加强脱飞气球处置的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