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402-00427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4-02-21 09:4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每人,每月,家庭,伤残,并发症,标准,扶助,子女,独生,死亡,困难,特殊,计生,人员,发放,生育,年度,国家,年满,打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内容概述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资格认定: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资格认定: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本年度救助标准:女方年满49周岁纳入计生特别扶助:国家规定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350元,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每人每月450元;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400元。我市现在的标准:伤残家庭标准每人每月500元(6000/年),死亡家庭每人每月610元(7320/年);手术并发症按照国家标准发放。按年度一次性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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