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406-00011 | 组配分类 | 服现役注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2 17: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服现役注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户籍管理】注销登记(服现役注销)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名称注销登记(应征入伍、服现役)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三、受理部门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四、办理条件应征入伍、服现役的公民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1、《居民户口簿》;2、入伍通知书、有效的军人证件、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入伍证明之一。 |
一、项目名称
注销登记(应征入伍、服现役)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应征入伍、服现役的公民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入伍通知书、有效的军人证件、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入伍证明之一。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备注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应征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