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407-00088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7-18 10:3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随父入户、登记流程
信息来源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随父入户出生登记 内容概述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2、办理条件:婚生子女有出生医生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父落户3、办理流程: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随父入户出生登记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婚生子女有出生医生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父落户

3、办理流程:监护人凭上述材料到婴儿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政中心)申报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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