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408-00119 | 组配分类 | 居住证换、补领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8-19 10:0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居住证换、补领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居住证换、补领 | 内容概述 |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办理条件:已在宁国市市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办理条件:已在宁国市市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安徽省居住证申请表》与《安徽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3)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安徽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4)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所需材料:本人照片(身份证照片可用)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的制发工作。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补充的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因遗失、损坏换领居住证或主项信息发生变更换领居住证或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