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408-00126 | 组配分类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8-19 10: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内容概述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2.办理条件:非安徽省籍公民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非安徽省籍公民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3.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异地办证申请、异地受理公安机关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审核、异地受理公安机关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异地采集信息传输、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证件发放与核验
4.所需材料: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现场核验指纹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
5.办理时限:申办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审核不通过的除外),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6.收费依据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等5种情形停征居民身份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