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2405-00068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11: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信息来源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西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申请主体个人二、办理条件经济困难三、申请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流程:窗口受理——审查核实材料——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五、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