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7-00123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11: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迁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迁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2.办理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事项3.办理流程:窗口现场办理4.所需材料:(1)夫妻间投靠: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2、《结婚证》(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2、未婚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2、父母与已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事项
3.办理流程:窗口现场办理
4.所需材料:(1)夫妻间投靠:1、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2、《结婚证》(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2、未婚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2、父母与已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