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101-00036 | 组配分类 | 专项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08: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市经信局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内容概述 | 市经信局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有助于提高我局的执政能力,新条例有很多新精神、新要求。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通过学习,我局对信息公开相关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好信息发布平台,根据职责划分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重点抓好政策通知、工作推进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充分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