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103-0008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16: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城管〔2021〕15号
各科室、二级机构:
春节长假已过,节前停产停工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生产、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开年之后,容易出现从业人员心理不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觉,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将安全生产作为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指导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
(一)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复产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核心工作,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二)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节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等特点,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三)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城管执法局将根据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产复工的时间节点,三月初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严查、严管,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