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105-00043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15: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惠农补贴政策,专项资金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内容概述 | 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电话备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停伐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7]87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纳入停伐范围的个人和集体2020年16元/亩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个人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体通过集体账户发放按年度发放4012710401118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停伐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17]87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 纳入停伐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 2020年16元/亩 |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个人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体通过集体账户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4012710 4011181 |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17]502号 | 纳入公益林范围的个人和集体 | 2020年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16元/亩。 | 2020年省级公益林15元/亩 | 2020年宁国市级公益林15元/亩 |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个人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体通过集体账户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4012710 4011181 |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284号) | 2005年度退耕还生态林造林户 | 125元/亩 |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个人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体通过集体账户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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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一轮退耕地还林的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到期 |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1284号) | 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造林户 | 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 乡镇验收合格——编制资金发放清册——公示——申报——审核——发放 | 个人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集体通过集体账户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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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仅在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全部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