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107-00004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1-07-13 09: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预案 |
信息来源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竹峰街道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 内容概述 |
竹峰街道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目前,境外疫情蔓延势头未有效遏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长期存在,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区域性反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街道辖区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疫情,做到早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我街道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的应对准备,通过预测疫情发展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应对措施,指导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村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协调辖区内突发疫情的应急工作,各村和处直各单位按照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发生的级别,对突发疫情的应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要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应急预备队,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出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上报和控制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同时,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尽最大努力切断一切可能的病毒传播途径。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各类突发疫情后,街道办事处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查找病源,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沈浩(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丽丽(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陈文明(人工委主任)
陈刚(党工委副书记)
齐永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乐宁(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余文倩(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梁鸣(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戎黎(党工委委员)
何先明(竹峰村党总支书记)
董四清(竹峰村委会主任)
王来保(桥头铺村党总支书记)
陈泽鹏(桥头铺村党总支副书记)
华维钢(瓦窑铺村党总支书记)
孙渝飞(瓦窑铺村副主任)
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宣城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街道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全街道疫情防控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街道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二)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设立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疫情防控日常指挥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街道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
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由街道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街道办事处王丽丽副主任为第一主任,街道卫计办副主任为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我街道区域内的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为保证各类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各分管领导按照联系村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办事处组建相应保障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1、预防监测组:组长王丽丽,负责组织指导返乡人员摸底、疫情监测、防疫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动向;对辖区内出现的疫情或者疑似病例进行登记、上报。
2、流调与溯源组:组长:张乐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整合卫生、派出所、大数据、通信管理、村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流调工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自然村组等)并实施封闭管控。加强与核酸检测机构和定点医院的工作衔接,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规范高效开展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聚集性疫情调查,提高流调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在24小时内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个案调查,及时开展聚集性疫情调查,并按照规定报告信息。
3、村管控组:组长余文倩,负责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落实社区管控措施,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环境采样检测以及终末消毒等工作,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矛盾调解等工作,及时反馈群众诉求,积极化解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社会矛盾。
4、隔离转运组:组长:王丽丽,负责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应安排专用车辆在规定时限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配备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并做好服务保障和心理支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出院或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5、核酸检测组:组长:梁鸣,负责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核酸检测人群的范围和先后次序,制定可操作性检测方案,迅速组织调度核酸检测力量做好采样检测的组织和质量控制。
6、后勤保障组:组长戎黎,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7、宣传组:组长陈刚,强化正面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科学引导社会舆论。
8、督查组:组长齐永升,负责监督应急处理过程中全体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查处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扎口做好媒体接待及统一宣传口径等相关工作。
四、疫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
(一)发现人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感染病例所在地范围内进行紧急免疫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监测。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二)对发生疫情所在地区进行逐户排查,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加强监管。
(三)对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原因进行调查,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疫情防控的交流与合作,查找病源,发布预警。
(四)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涉禽场所、扑杀(屠宰)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
(五)开展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社区小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
(六)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应立即组织召开防控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讨论后续防控、监测、隔离、消杀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党工委、办事处统一对防控工作进行领导,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本村第一责任人,各联村组长负责督促指导。,针对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突发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二)抓好源头控制,查处家禽饲养。组织疫情防控预备队对于农贸市场及辖区内其他家禽零售点暂停家禽交易活动,严格取缔各类路边非法家禽交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引导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办村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的农村环境。
(三)开展爱卫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社区小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范疫情的相关知识,倡导健康、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预防禽流感在人群中传播。
(四)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关于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办村干部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各村每天下午15:00前上报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六、附则
(一)街道社事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街道办事处(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报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各村、处直各单位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优化本村、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街道社事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