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401-00029 | 组配分类 | 目录及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15: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法人事项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公司企业】我要办施工许可 | 内容概述 | 序号123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发主管单位住建局住建局住建局办理地点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联系电话0563-40360930563-40360930563-4036095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政府项目、国有资金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
序号 |
1 |
2 |
3 |
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验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发 |
主管单位 |
住建局 |
住建局 |
住建局 |
办理地点 |
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 |
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 |
市民之家投资项目窗口 |
联系电话 |
0563-4036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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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政府项目、国有资金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土地证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组织设计、银行到位资金证明 |
遗失证明 |
受理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
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