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12-00094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1-12-20 08:4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关于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解除扣押的公示,行政强制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关于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解除扣押的公示 内容概述 关于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解除扣押的公示

关于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解除扣押的公示

2021年12月6日,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相关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1年12月6日直至2022年1月4日止);现因该公司申请拆除设备,搬离原场所并承诺不再进行生产活动,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中“其他不再需要实施查封、扣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于2021年12月17日对贵州天威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梅林镇沙埠村的混凝土减水剂项目相关设备实施的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予以解除。

特此公示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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